交通事故现场取证程序如下: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 ,进行抢救伤者、制作勘查材料、寻找证人、收集物证、清点现场遗留物品,并消除障碍,恢复交通。各方当事人应如实向公安机关陈述事故经过
,并交验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向当事人公开事故现场图、现场照片、鉴定材料。
交通警察应当对事故现场开展以下调查工作 勘查事故现场,查明事故车辆、当事人、道路及其空间关系和事故发生时的天气情况。 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现场证据材料。 询问当事人、证人并制作询问笔录;现场不具备制作询问笔录条件的,可以通过录音、录像记录询问过程。 其他调查工作。 现场勘验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涉嫌利用交通工具实施其他犯罪的
根据勘察以及询问结果,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建议: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当事人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查工作,如实陈述事故经过,并提供相关证据,以便准确认定事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