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正义之所以被认为有道理,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确保判决过程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程序正义强调案件审理过程必须公正、合理且合法,而不仅仅是判决结果的公正性。这种观点认为,即使判决结果本身是公正的,如果审判过程不透明、不公正,那么这样的正义是难以得到广泛认可的。
增强司法公信力:
程序正义要求司法机构在审判过程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这有助于增强司法机构的公信力,使得公众对司法判决产生信任。
防止权力滥用:
通过程序正义,可以对权力者(如法官、检察官等)的行为进行有效制约,防止他们因个人偏见或利益而滥用权力,从而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人文主义精神的体现:
程序正义体现了对人的尊重和重视,强调在司法过程中保障人的权利和自由,这符合人文主义精神的核心价值观。
社会效果的保障:
程序正义有助于形成普遍遵行的程序规则,遵守这些规则可以获得良好的社会效果,而违背规则则可能留下不正义的隐患。
避免实质非正义:
在某些情况下,程序正义可能被强势方用来为自己的实质非正义结果辩护,因此程序正义在某种程度上具有防御性质,能够防止不公正的结果被合法化。
最大限度地减少错误:
虽然程序正义不能保证百分之百的正确,但它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错误,确保公众利益不受损失,从而维护社会稳定。
综上所述,程序正义在保障司法公正、防止权力滥用、体现人文主义精神、确保社会效果等方面具有显著的优势和合理性,因此被认为是有道理的。然而,程序正义并非完美无缺,它也存在被滥用的风险,因此在实际应用中需要不断完善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