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计算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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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应收项目减少 = (应收账款期初数 - 期末数) + (应收票据期初数 - 期末数) + (预付账款期初数 - 期末数) + (其他应收款期初数 - 期末数) + (待摊费用期初数 - 期末数)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这个公式计算的是期末与期初之间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净减少额,考虑了坏账准备的影响。如果需要计算净增加额,则公式中的各项符号需要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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