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公文的格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页面设置
上边距:3.7厘米
下边距:3.5厘米
左边距:2.8厘米
右边距:2.6厘米
每页行数:22行
每行字数:28个字
文中所有仿宋字体,均为仿宋_GB2312,即仿宋国标。
版头
份号:一般用6位3号阿拉伯数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涉密公文必须标注份号。
密级和保密期限:一般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二行;保密期限中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
紧急程度:一般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如需同时标注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按照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的顺序自上而下分行排列。紧急程度分为“特急”“加急”。
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发文机关标志居中排布,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35mm,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颜色为红色。
发文字号: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位置,居中排布。年份、发文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发文顺序号不加“第”字,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在阿拉伯数字后加“号”字。上行文的发文字号居左空一字编排,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
签发人:由“签发人”三字加全角冒号和签发人姓名组成,居右空一字,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位置。
标题
一般用2号小标宋体字,编排于红色分隔线下空二行位置,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长短适宜,间距恰当,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
主送机关
编排于标题(题注)下空一行位置,居左顶格,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
正文
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编排于主送机关名称下一行,每个自然段左空二字,回行顶格。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可以用“一、”“(一)”“1.”“(1)”标注;一般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用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字标注。
附件说明
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编排“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如有多个附件,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顺序号(如“附件:1. XXXXX”)。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名称较长需回行时,应当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
其他
公文用纸采用A4型纸(210 mm×297 mm),天头(上白边)为37 mm±1 mm,订口(左白边)为28mm±1mm,版心尺寸为156 mm×225 mm。
发文字号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位置,居中排布。年份、发文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发文顺序号不加“第”字,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在阿拉伯数字后加“号”字。
这些格式要求旨在确保党政机关公文的规范化、标准化和高效性,便于各级党政机关制发和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