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的格式通常包括以下要素:
标题
标题一般采用“事由+文种”式,例如“关于作业批改符号的规定”或“××学校关于教师外出兼课的规定”。
标题还可以由发文单位、事由和文种构成,例如《××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职工技术比赛的规定》。
签署
签署形式可以是题下签署或放在正文之后签署。
正文
正文通常采用序言加条款式。开头用序言方式交代有关情况,然后分条说明规定事项,一项一条,直到完结。
正文内容由总则、分则和附则组成。总则交代制定规定的缘由、依据、指导思想、适用原则和范围等;分则即规范项目,包括规定的实质性内容和具体执行的依据;附则说明有关执行要求等。
发文日期
发文日期可以放在标题的下面,也可以置于正文之后。经一定会议批准的重要规定,日期在标题之下;基层单位和机关制定的,日期写在正文之后。
主送机关
普发性规定通常不写主送机关,常采取“通知”转发的形式。只在某些范围内实行的规定,可以按一般文件的格式注明主送机关。
其他要素
根据具体需求,可能还包括主送单位、抄送单位、附件等。
建议
在撰写规定时,应确保标题清晰明了,能够准确反映规定的内容和目的。
正文部分应条理清晰,逻辑严密,便于读者理解和执行。
签署和发文日期应规范填写,以体现规定的正式性和权威性。
根据具体情况和需要,可以选择适当的格式和结构,以确保规定的有效传达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