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成立分公司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核名
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进行核名,提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授权书、商标注册复印件等材料,所需时间约5天。
准备材料
准备公司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注册资金等相关材料。
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及企业名称核准申请书,到分公司注册登记所在区的工商局申请办理。
申请设立登记
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提交设立登记申请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总公司的营业执照等材料。
提交分公司注册登记申请材料,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会决议、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房屋使用证明文件等。
审核与登记
由登记机关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受理申请后,若材料符合要求则立即受理并发放受理通知书,安排工作人员核实材料后,若满足条件则准予登记并出具《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否则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
刻章
领取营业执照后,刻制分公司公章、财务章、负责人的印章。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
到国、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开立银行账户
开设分公司银行账户,申请发票。
其他备案手续
办理备案手续,申领发票,申请一般纳税人等。
建议:
在设立分公司之前,务必确保所有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以避免因材料问题导致申请被驳回。
如果分公司经营范围中有特殊产品或服务,需提前办理相应的行业审批许可证。
设立分公司后,需定期进行税务申报和银行账户维护,确保分公司合法合规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