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是中国税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并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
税收征管法
第一章 总则
目的: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
适用范围: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基本原则: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纳税人义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
税务机关职责: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者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
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制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制定。
适用范围: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没有规定的,依照其他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法律效力: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一律无效,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应当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
保密义务:税收征管法第八条所称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保密的情况,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违法行为不属于保密范围。
信息化建设: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制定全国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技术标准、技术方案与实施办法;各级税务机关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总体规划、技术标准、技术方案与实施办法,做好本地区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具体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支持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并组织有关部门实现相关信息的共享。
其他相关规定
税务人员行为准则和服务规范:国家税务总局应当制定税务人员行为准则和服务规范。上级税务机关发现下级税务机关的税收违法行为,应当及时予以纠正;下级税务机关应当按照上级税务机关的决定及时改正。下级税务机关发现上级税务机关的税收违法行为,应当向上级税务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税收征管流程:包括税务登记、账簿和凭证管理、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等环节。
总结
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详细规定了税收征收管理的各个方面,包括纳税人的义务、税务机关的职责、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理、税务信息化建设的要求等。这些规定为税务机关和纳税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操作指南,有助于保障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正确实施,维护税收秩序,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