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目前综合污水排放标准是 GB 8978-1996。该标准适用于所有工业企业直接或间接向环境水体排放污水的情形,按照污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规定了69种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具体来说,排入GB3838Ⅲ类水域(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和排入GB3097中二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排入GB3838中Ⅳ、Ⅴ类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排入未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必须根据排水系统出水受纳水域的功能要求,分别执行一级和二级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