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综合素质评价旨在全面反映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察学生在多个方面的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思想品德:
主要考察学生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重点包括参与少先队、共青团、班级活动和有关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志愿服务等的次数和持续时间等。
学业水平:
主要考察学生各门课程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重点包括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记录、学习过程性记录、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成果记录等。
身心健康:
主要考察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等。重点包括《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体育运动擅长项目、参加体育运动的效果、自我认识、人际交往以及应对困难和挫折的表现等。
艺术素养:
主要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重点包括学生艺术素质测评主要结果,在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绘画、书法等方面表现出来的艺术技能或特长,参加艺术活动的成果等。
综合实践:
主要考察学生劳动实践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动手操作能力等。重点记录学生参加劳动技术、生活实践、职业体验教育以及研学旅行、社会调查等方面的过程和成果。
对于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记录管理系统允许学生随时登录进行填写,没有时间限制,且评价结果不计入中考成绩,仅在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时作为参考。对于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则按照高校招生录取的有关要求,按需进行填报,旨在更全面地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有助于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减轻学生和家长的负担,并促进教育评价的改革。通过这些评价内容,学校、教师和家长可以更好地了解学生的成长情况,帮助学生发现和发展自己的潜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