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工会经费支出管理与使用原则
遵纪守法
依法获取
经费独立
预算管理
服务职工
勤俭节约
民主管理
公开透明
会员福利与职工福利
会员福利不等于职工福利
省总文件所涉及的金额都是上限,不代表一定要发到这个数
工会工作与活动一般不得发奖品与奖金,确需发的不能超过500元标准
工会经费缴纳方式
基层工会接到行政计拨经费后,直接到国税缴纳或财政直接划拨
相关法律和政策依据包括《工会法》、省人大《工会法实施办法》等
工会经费管理
以《工会会计制度》为依据,做到有章可循
严格执行《工会法》《会计法》《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等
要求依法取得社团法人资格、独立开户、独立核算
职工慰问品的标准
基层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
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
工会经费扣除标准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百分之二的部分,准予扣除
按照全国总工会有关文件规定,各单位缴纳的工会经费百分之四十上缴上级工会,百分之六十由基层工会使用
工会经费返还政策
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继续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暂定实施两年,即至2024年12月31日止
适用对象:全年按时足额上缴工会经费低于1万元(不含)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
返还条件:符合条件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其当年上缴的工会经费将予以全额返还
其他相关规定
工会经费应当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进行核算
工会会员目前仍暂按全国总工会1978年颁发的《关于收交工会会费的通知》规定,按照会员本人每月工资收入的0.5%计算交纳会费
这些政策旨在规范工会经费的使用与管理,确保经费用于服务职工和开展工会活动,同时对基层工会提供一定的支持。建议各级工会组织严格遵守这些政策,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