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女工部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维护女教职工合法权益
在校女工委和省工会女工委的领导下,依法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包括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劳动、社会和家庭等方面的权益。
督促和检查有关女教职工特殊利益的法律、法规、条例和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侵犯女教职工合法权益的特殊案例。
教育与培训
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和工会的重点工作,对女教职工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努力提高女教职工自身素质。
针对女教职工的思想、特点和文化技术素质状况,开展具有特色的教育,提高女职工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组织活动
团结动员广大女教职工在学校改革和发展中建功立业,开展“自尊、自信、自主、自强”教育,发现、总结和推荐女教职工在本职岗位中爱岗敬业的先进典型。
组织女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并向有关部门推荐优秀女干部。
开展适合女教职工特点的文体活动,促进女教职工的身心健康。
组织开展有利于增强女职工体质,活跃女职工业余生活的文体活动。
权益保障与特殊关怀
参与学校涉及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和制度的制定,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
对孕、产妇及有困难的同志进行送温暖活动,做好会员的计划生育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
加强对部门(学院、系)妇女干部和女工委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她们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文件管理与信息反馈
负责女工委员会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的起草,负责女工委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立档工作。
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女教职工情况,及时反映她们的意见和呼声,尽力为女教职工排忧解难。
其他工作
协助女工委开展有益于女教职工身心健康的各项活动,如妇科普查、女性理论研究等。
完成工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这些职责旨在全面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提升她们的综合素质,促进她们的全面发展,并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