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标准是指对污染源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的最大限度,包括总量和各种VOCs的浓度。这些标准一般分为国家级标准、地方级标准和行业级标准。
国家级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规定了环境空气中VOCs的浓度限值。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涵盖了大气中VOCs的排放限值和控制要求。
地方级标准
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标准,如重庆市的《重庆市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适用于现有及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的排放管理。
江西省的《DB36/1101.2-2019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适用于有机化工企业的排放控制。
行业级标准
针对特定行业的标准,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涵盖了医药制造、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学、有机化工等多个行业。
《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适用于印刷行业的排放控制。
《汽车维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送审稿)等针对特定行业的排放标准。
此外,还有针对不同行业的具体排放标准,例如《汽车维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修订稿》等。
建议
遵循最新标准:企业应密切关注并遵循最新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以确保合规排放。
定期监测与评估:企业应定期进行排放监测,评估自身排放情况,并及时调整生产工艺以符合标准要求。
加强管理: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各项排放控制措施得到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