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2017

时间:2025-02-14 08:35:41 单机游戏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颁布的一项重要标准,旨在控制水污染,保护水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和生态平衡。该标准自1996年实施以来,经过多次修订,最新版本为GB 8978-1996。

标准内容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向地面水和地下水排放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标准按照污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规定了69种水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

污染物排放限值

标准详细列出了各种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包括但不限于:

化学需氧量(COD)

总锰

元素磷

有机磷农药

此外,标准还对不同行业(如合成洗涤剂工业、石油化工工业、染料工业等)的特定污染物排放限值进行了规定。

排放标准等级

根据污水排放去向和污染物种类,标准将排放标准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具体等级划分如下:

排入GB3838地表水Ⅲ类功能水域(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和排入GB3097海水二类功能海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

排入GB3838中Ⅳ、Ⅴ类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

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

实施意义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实施对于控制和减少水污染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制定严格的排放限值,标准促使企业采取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减少对水体的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维护人体健康。同时,标准的实施也有助于促进企业提高环保意识,推动清洁生产和可持续发展。

结论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是一项重要的环境保护法规,适用于各种污水排放源。通过分等级设定排放限值,标准旨在全面控制和减少水污染,保护水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和生态平衡。企业应严格遵守该标准,采取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确保污水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