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实施时间
《停车场管理办法》自2024年11月2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1月20日。
非机动车临时停放点要求
不影响道路交通有序、安全和畅通;
不占用疏散通道、消防通道、无障碍设施通道和城市绿地;
标志标线清晰、醒目、规范。
管理原则
政府引导、统筹规划、市场运作、社会共治、高效便民。
鼓励措施
鼓励志愿组织和志愿者开展、参与停车秩序维护、引导文明停车等志愿服务。
机动车辆停放限制
机动车辆在全天免费道路停车泊位持续停放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空闲用地使用
空闲用地产权明晰,没有明确规划用途的,单位或个人可以开设临时性经营停车场;该用地有明确规划时按规划用途使用。
禁止施划停车泊位区域
城市快速路、市区主干路和其他交通流量大的城市道路;
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桥梁、陡坡以及距离上述地点不足50米的路段;
学校、幼儿园、医院出入口以及公交站台两侧50米范围内的路段;
水、电、气等各类地下管道工作井及其周边1.5米以内的路段;
法律、法规禁止机动车临时停放的区域、路段。
管理部门职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规划、建设、城管执法、交通运输、价格、工商、财政、税务、消防、人防等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停车场相关管理工作。
停车场使用原则
科学规划、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确保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鼓励民间资本投资
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并在规划、建设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
公共停车信息系统
实行公共停车信息系统联网管理,方便公众查询和使用停车信息。
停车场管理制度
确保停车场内的车辆及设施、人员安全,保证车场车辆停放整齐有序。
明确停车场管理员的职责,包括收费操作、车辆出入管理、设施安全等。
制定车辆进场、离场、收费等程序要点。
卫生和安全
定期清理停车场,保持环境干净、卫生、安全。
设置显著的出入口指示、限高标志、禁鸣标识、限速标志等,确保车场安全。
收费管理
规范停车场的收费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明确停车场管理员的收费职责和收费程序。
这些规定旨在规范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改善停车环境及道路交通安全状况,确保停车场的安全、有序和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