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储备中心的主要职能和职责包括:
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
确保土地储备工作依法合规进行。
落实土地征用、收购储备、补充耕地和土地开发整理年度计划:
具体执行市政府下达的土地储备相关任务。
承办征地补偿登记和安置事宜:
负责处理与土地征用相关的补偿和安置问题。
开展存量和闲置国有土地调查:
对国有土地进行调查,依法实施收回、收购、置换和储备。
前期开发、经营策划与包装:
负责储备国有土地的前期开发工作,包括道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
土地储备成本核算与资金管理:
管理和监督土地储备的成本和资金。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招标、挂牌出让事务性工作:
负责具体事务性工作,如拍卖、招标、挂牌等。
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服务:
为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提供前期服务。
地产市场信息收集与交流:
负责收集和发布地产市场信息,承办土地交易中介服务。
土地收购储备计划制定与实施:
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编制和组织实施土地储备计划。
土地前期开发与管理:
承担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工作,做好土地交易前期储备土地的“熟化”工作。
资金管理与融资:
编制土地储备资金收支预、决算,管理和使用土地收购储备资金,多渠道筹措资金。
土地出让相关工作:
负责土地推介、招商洽谈和土地出让前期工作。
参与土地整备、房屋土地征收相关政策制定:
参与起草制定相关政策,对街镇实施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土地交易市场的建设与管理:
负责土地交易市场的规则制定、运行程序制定及相关政策研究,维护交易秩序。
土地一级开发管理:
负责土地一级开发的相关政策研究、计划编制管理、招标管理等工作。
部门协调与风险防范:
与规划、财政、拆迁等部门密切配合,建立沟通协调机制,评估和防范可能存在的风险。
这些职责旨在确保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合理配置,支持城市发展和经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