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主要区别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适用范围
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
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中大型企业、集团公司、上市公司等各类不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会计科目设置
小企业会计准则:比《企业会计准则》少设了25个一级科目,主要原因是小企业经济业务相对简单,部分科目进行了归并,如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合为应收股息科目,原材料和包装物归并为材料科目等。
企业会计准则:提供了更为详尽的会计科目体系,涵盖了从存货跌价准备到坏账准备,再到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劳务成本等各个方面。
账务处理
资产清查与减值处理:小企业会计准则在资产清查中,发生资产的盘盈或盘亏时直接进行处理,且不对长期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而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合理估计资产可能发生的减值损失,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长期投资核算:小企业会计准则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简化了的成本法或简化的权益法核算,而企业会计准则区分成本法和权益法,对于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情况,分别采用不同的核算方法。
会计政策变更和差错更正: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均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存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而企业会计准则则要求根据具体情况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或未来适用法,对前期差错更正采用追溯重述法或未来适用法。
所得税核算:小企业会计准则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不考虑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企业会计准则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需要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财务报表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报表上设有“待摊费用”、“预提费用”、“应付福利费”等科目,利润表上设有“补贴收入”科目。
小企业会计准则:报表项目相对简化,没有上述科目。
规范目标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用不同的会计计量属性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强调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一致性和可靠性。
小企业会计准则:在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基础上,对小企业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进行了简化处理,减少了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
综上所述,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在适用范围、会计科目设置、账务处理、财务报表列报和规范目标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小企业会计准则更加注重简化和实用性,适用于经营规模较小、业务结构简单的小企业;而企业会计准则则适用于大中型企业,提供了更为全面和细致的会计处理方法和披露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