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刊物的程序如下:
申办刊号
国内公开发行:需要到新闻出版局报送可行性报告,附上办刊宗旨、编辑方针、专业范围、主办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资格证明、编辑部成员资格证明、办刊固定资金证明、固定场所证明、承印单位等。
内部刊物:企业多半申请内部刊物,到出版局办理内部期刊准印证。
广告业务:有广告业务需要到工商局办理广告经营许可证。
管理
组建编辑部、发行部、广告部。
内容
杂志内容必须是高质量的,以吸引读者。
渠道
渠道是商品到消费者之间的途径,好的渠道可以让产品更快到达消费者面前。
其他要求
刊物名称、开本、页码、刊期、篇幅、发行范围等需符合规定。
每期向出版局和工商局交纳样刊,每年参加期刊年检。
寻找主管单位
个人和私营企业不能创办公开发行的刊物,但可以购买刊号或共同成立文化公司经营刊物。
申请刊号的关键是寻找一个能负政治责任和新闻行政单位认可的主管单位。
申请流程
通过省市新闻出版局报国家新闻出版署,科技类通过省市新闻出版局和省科委报国家科委再到新闻出版署,侨刊报国家侨办再到新闻出版署。
民间办刊出口
可以通过科协、工商联、民办大学和研究机构、国家字头的学会、研究会、基金会、论坛等渠道申请。
注册登记手续
收到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决定后,需在60日内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包括领取《期刊出版登记表》、申领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申领条型码、办理营业执照等。
建议:
创办刊物前,务必详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流程要求,确保所有材料齐全、符合规定。
寻求有经验和资源的合作伙伴或主管单位,以提高申请成功率和刊物运营效率。
重视刊物的内容和质量,建立稳定的发行渠道,以吸引和留住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