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案件申请程序如下:
工伤报告
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申请,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可以在1年内直接申请。
申请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
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或工资发放记录等);
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
事故相关证明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现场目击证人证言等)。
受理与初步审查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接到申请后,会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调查取证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就事故原因、责任划分等进行调查,必要时会向事故发生地、用人单位及劳动者了解情况。
作出认定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需在受理申请后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书面通知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如果涉及职业病,需提供由法定职业病诊断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职业病的认定流程会更为细化。
特殊情况处理
如果用人单位不配合申请工伤,劳动者可以因缺少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只能先进行工伤备案登记,再通过确认劳动关系劳动仲裁/诉讼才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劳动能力鉴定
停工留薪期满或资料伤情基本稳定的,申请人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工伤保险待遇
经鉴定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申请人向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审核。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当事人和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建议:
用人单位应尽快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以免错过申请时限。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未按时申请的情况下,应尽快自行或通过工会组织申请。
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确保完整、真实,以便顺利通过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