澡堂火灾调查程序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简易程序或一般程序进行。以下是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的详细步骤:
简易程序
表明执法身份:
调查人员应向当事人表明身份,并说明调查的依据。
调查走访:
调查人员需要走访当事人及证人,了解火灾发生的过程、主要烧损物品及建筑物受损情况。
查看现场:
调查人员应查看火灾现场,并进行照相或录像记录。
听取意见:
调查人员应告知当事人调查的火灾事故事实,并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证据,如成立,应当采纳。
制作认定书:
当场制作火灾事故简易调查认定书,由调查人员和当事人签字或捺指印后交付当事人。
存档备案:
调查人员应在二日内将火灾事故简易调查认定书报所属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一般程序
保护现场:
火灾发生后,调查人员要迅速赶赴火灾现场,观察、记录火灾的一切情况,包括燃烧的部位、物质、火焰的颜色、气味、火势变化情况、风向、风力、气温等气候状况,灭火战斗进展情况及现场人员的特殊表现和可疑行为等。
实施现场勘查:
对起火点明显、原因较简单、清楚的火灾,可以简化勘查步骤,直接与有关人员进入火灾现场,进行笔录、拍照、绘图,简捷地达到验证现场情况和提取物证的目的。对于火灾情况复杂、破坏较大、重点不突出的火场,通常按环境勘查、初步勘查、细项勘查、专项勘查程序各内容进行勘验。
调查访问:
要查清火灾发生的时间、最初的起火部位、火灾现场的原来情况、起火后现场的情况、物质引燃的过程情况、火灾性质和火灾责任者,获得证人证言。认定属于放火嫌疑案件移交由公安刑事侦查部门管辖,消防机构予以配合。
技术鉴定:
对发现收集到的各种物证材料,要运用科学技术进行鉴别和判断,或运用模拟试验的方式进行。
综合分析:
在火灾调查基本结束时,由火灾调查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综合现场勘查、调查访问、技术鉴定等资料,对火灾基本情况作分析判断和决策。
提出处理意见:
火灾调查组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失火单位写出书面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发生火灾后,单位必须做到“五不放过”,即火灾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不分清事故责任不放过;不进行损失赔偿和处罚不放过;对全体员工不进行教育,且教训不吸取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火灾事故认定:
作出火灾事故认定前,召集当事人到场,说明拟认定的起火原因,听取当事人意见,下达火灾事故认定书,送达相关当事人,依法处理火灾责任人。
复核程序:
当事人如对火灾事故认定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核。复核机构应受理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复核。
以上是澡堂火灾调查程序的详细步骤,具体实施时可以根据火灾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程序,以确保调查的准确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