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的全部程序可以总结如下:
提出拆迁申请,领取拆迁许可证
需要拆迁的单位向房屋所在地的县以上人民政府拆迁主管部门提出拆迁申请,并提交相关文件,如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方案、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落实证明等。
经审核后,拆迁主管部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并必须向被拆迁人出示该许可证。
发布拆迁公告
拆迁单位在领取拆迁许可证后,应及时向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人宣告拆迁决定,并发布拆迁公告。
公告内容应包括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
拆迁补偿协商
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在自愿有偿的基础上进行平等协商,就拆迁安置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合同。
房屋拆迁的实施
被拆迁人应在公告规定的时限内自行搬迁。拒不搬迁的,拆迁人可以申请强制搬迁。
强制搬迁后,拆迁人应向被拆迁人出具搬迁验收单,并组织房屋拆除。
其他相关程序
在拆迁过程中,可能还需要进行摸底丈量、复核、报审材料、完善手续、组织培训、动迁准备、协议审查、资金拨付、决算审计、资料归档等步骤。
如果被拆迁人和拆迁方未能就安置补偿协议达成一致,被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建议
充分准备:拆迁单位应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资金,确保拆迁过程顺利进行。
沟通协商:与被拆迁人进行充分沟通,确保双方对拆迁补偿方案达成一致,减少纠纷。
法律途径: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及时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保障各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