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法官答疑程序的步骤如下:
及时答疑
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承办法官提出答疑要求。
预约答疑
当事人需要向诉讼服务中心提交《预约答疑申请表》,明确基本信息及申请答疑事项等内容。
诉讼服务中心经初步审核认为符合判后答疑条件的,将申请书及相关材料转交承办法官,由承办法官安排时间、地点并通知当事人进行判后答疑。
申请预约答疑的当事人需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要求答疑的裁判文书原件或复印件。
如果由代理人代为提出申请,则必须由当事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具体代理权限和期限。
提交书面申请
申请判后答疑,务必提交书面的《判后答疑申请书》。
申请书应包含三个核心部分:
题目与主体:明确写明“判后答疑申请书”,并详细填写申请人的各项信息,包括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清晰写明申请的是某某号民事判决书及对应的合议庭成员姓名,明确请求针对判决书中未作释法说理的问题安排判后答疑。
事实与理由:表明申请人已收到判决书,指出判决书中未作释法说理的关键问题,并说明这些问题是影响裁判走向的重要因素,基于此有充分理由认为有必要向合议庭询问清楚。
建议当事人在申请法官答疑时,务必按照上述流程操作,并确保提交的材料齐全、规范,以便顺利推进答疑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