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待遇核准程序填写步骤如下:
单位申报
由所在机关事业单位的人事部门负责,在职工达到退休年龄的当月或提前一段时间,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表》。
将准备好的相关材料一并提交给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人社部门的相关科室。
审核环节
人社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细致审核,包括对个人档案的审查,核实参加工作时间、职务职称等信息是否准确,养老保险缴费是否符合规定年限等。
如发现材料不全或存在疑问,会要求单位补充或说明情况。
待遇核定与发放
待遇核定:人社部门根据个人的缴费年限、缴费基数、退休年龄、职务职称等因素,按照国家规定的养老金计算办法,核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待遇。
待遇发放:核定完成后,养老金及职业年金应发待遇会按月发放至退休人员指定的社保卡账户。
填写相关表格
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申领表》(一式三份,需盖公章)。
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工资审批表》(需盖公章)。
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基金核减单》(需盖公章)。
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增减变动花名册》。
提供新增退休人员档案中计算工龄起始时间最早记载的材料。
档案核对与认证
需要到人社局核对职工档案。
到社保局进行人脸识别系统认证建模。
提交申请材料
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照片及申报退休的相关材料。
填写《退休人员申请表》(一式两份,单位或居委会盖章)。
提交退休审批表、二寸照片、独生子女证复印件(如有)。
审核与批准
社会保障部门为符合退休条件的被保险人办理审批退休及核准待遇手续。
从核准待遇的次月起支付基本养老金。
待遇发放
核定完成后,养老金及职业年金应发待遇会按月发放至退休人员指定的社保卡账户。
建议:
确保所有填写的表格和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确保在办理退休手续时能够及时提供。
如有任何疑问或材料不全,及时与所在单位或当地人社部门联系以获取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