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是指由支付方向接受方支付款项时,代替税务机关向接受方征收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具体操作如下: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 ,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
,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双边税收协定税率低于10%的,可以享受税收协定待遇,适用优惠税率。
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不含等值5万美元)外汇资金,应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
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时,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资料,包括《增值税代扣、代缴税款报告表》、应税服务接受方明细、付款证明和合同等。
对于进项税额抵扣,应取得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并凭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代扣代缴的税金计算 企业所得税: 合同额/(1+税率) × 10%。 增值税
国税附加税:代扣代缴的增值税 × 税率(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
账务处理
支付境外款项时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借:应付账款—代扣增外企业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扣缴的税款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通过以上步骤,企业可以依法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确保税务合规,同时减少审核工作、税务纠纷和财务管理成本,提高企业的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