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落户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国内外顶尖人才(A类):
符合《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济发〔2017〕16号)中人才分类目录确定的国内外顶尖人才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
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 、 省级领军人才(C类)、 市级领军人才(D类)、 高级人才(E类):
符合上述文件中相应类别的人才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
博士、硕士学位人员:
取得博士、硕士学位(含教育部认定的留学归国取得同等学位人员),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技师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
表彰和获奖人员:
受到中央部委、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表彰或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或近3年荣获本省一类职业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或本市一类职业技能竞赛二等奖以上的人员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中级以上职称和职业资格人员:
50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工人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签订劳动合同且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初级职称和高级职业资格人员:
45周岁以下,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高级职业资格,签订劳动合同且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2年,且持有居住证的人员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研究生学历和本科学历人员:
45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或本科学历(含教育部认定的留学归国取得同等学历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建议:
提前了解:有意落户济南的个人应提前了解最新的人才政策,确认自己是否符合上述条件之一。
准备材料:根据自身条件,准备相应的证明材料,如学历证明、职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等。
咨询专业机构:可以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人才服务中心,获取更详细的政策解读和落户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