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积分落户政策2019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积分申请由用人单位负责申报
用人单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依法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用人单位名称变更时,需提供相关行政部门出具的变更名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需如实填写信息
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异地缴纳社会保险等信息,积分窗口将据实进行核查。隐瞒缴纳社会保险等信息申报积分入户的,视为提交虚假信息。
社保缴纳要求
申请人现劳动关系所在用人单位应依法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满一年以上,且申请时仍属于正常缴费状态。一年以上是指上半年申请的,以上年12月31日前十二个月为一年;下半年申请的,以当年6月30日前十二个月为一年,且期间无间断、补缴、个人窗口缴费等情形。
预约与办理
用人单位预约成功后,应当在预约日交件办理。每期可预约两次;不能在预约日办理交件的,应当在前一日24时前取消本次预约。取消预约后可以在当期受理日期内进行二次预约,二次预约为当期最终预约。受理期内每日预约人数据实设定上限,用人单位应当合理安排预约申请时间,以提高办事效率。
这些政策旨在鼓励外来人口在天津市长期稳定就业和居住,并通过积分落户的方式为他们提供落户机会。建议有意申请积分落户的个人和用人单位详细阅读相关政策文件,并按照要求准备和提交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