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年假天数的计算主要依据职工的工作年限。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需要注意的是,年假天数计算中不包括国家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
对于新入职的员工,如果连续工作不满12个月,年休假天数需要按照在本单位剩余的日历天数进行折算。具体折算公式为:
$$
\text{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 \div 365 \times \text{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
如果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则不享受年休假。
此外,用人单位需要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可以在1个年度内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但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如果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并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建议用人单位和职工都应当严格遵守这些规定,确保年休假的合理安排和职工权益的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