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是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制定的条例。该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所有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农村居民,即农民工。
总则
目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适用本条例。
权利: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责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责,建立协调机制,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原则:坚持市场主体负责、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依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用人单位责任
实名制管理:用人单位实行农民工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与农民工书面约定或通过规章制度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时间、方式等内容。
工资支付:应当按照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足额支付工资,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并至少保存3年。
工程建设领域特别规定
资金安排:建设单位应当有满足施工所需要的资金安排,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支付担保: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
专用账户:农民工工资实行专用账户管理,建设单位将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按时单独拨付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监管与责任
部门职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和监督检查,查处有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信息共享:地方政府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实现部门之间工程项目审批、资金落实、施工许可、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等信息共享。
联合惩戒: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法律责任
清偿责任: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应当依法予以清偿。
特殊情形: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招用农民工、使用违法派遣的农民工、将工作任务发包等特殊情形下的工资清偿责任。
刑事责任: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其他规定
支付形式:农民工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
台账保存: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并至少保存3年。
该条例通过明确各方责任,规范工资支付行为,强化监管手段,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从而有效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