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以下情形会导致代表资格终止:
迁出或调离本行政区域: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如果迁出或者调离本行政区域,其代表资格将终止。
辞职被接受:
如果人大代表辞职并且辞职请求被接受,其代表资格将终止。
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如果人大代表未经批准连续两次不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其代表资格将被终止。
被罢免:
如果人大代表被罢免,其代表资格将终止。
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如果人大代表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其代表资格将自动终止。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
如果人大代表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其代表资格将终止。
丧失行为能力:
如果人大代表因疾病或其他原因丧失行为能力,无法再正常履行职责,其代表资格也将终止。
死亡:
全国人大代表因故(如因病、事故等)死亡,其代表资格将自然终止。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代表应时刻关注自身资格状态,确保在发生上述情形时能够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以维护代表资格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