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处理的12种方式如下:
调离岗位:
将干部从现职岗位调整到其他岗位,以避免继续在原岗位可能产生的问题。
引咎辞职:
干部因工作失误或不当行为,主动承担领导责任并辞去职务。
责令辞职:
组织要求干部辞去职务,通常是因为其失职或不当行为。
免职:
解除干部的职务,可能因为严重失职、违纪违法或其他原因。
降职:
将干部从较高职务层级调整到较低职务层级,通常用于违纪违法行为的惩戒。
限期整改:
要求干部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以纠正存在的问题。
劝退:
通过劝说使干部主动离职,通常用于不适合继续担任职务的情况。
劝而不退除名:
经过劝说后,干部仍拒绝离职,组织将其除名。
批评教育:
对干部进行批评和教育,指出其问题和不足,帮助其改正错误。
通报批评:
公开批评干部的不当行为,以达到警示和纠正的目的。
谈话函询了结:
通过谈话或函询的方式,了解问题并了结处理。
面对面初步核实了结:
通过面对面的方式,初步核实问题并了结处理。
这些方式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和需要,单独使用或合并使用,以达到教育、管理和监督干部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