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吃空饷的处理依据主要 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清退处理:
对于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未实际到岗上班的教师,应进行清退处理。
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等处分:
如果确认教师存在吃空饷的事实,应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对其进行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等处分。
解聘:
根据《教师法》第三十七条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纯吃空饷者足以符合给予解聘条件。
刑事责任:
教师吃空饷的行为涉嫌触犯诈骗罪或贪污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其他处理:
除了上述处分外,还可以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申报人才计划等方面的资格。
综上所述,教师吃空饷的处理依据明确,处理方式多样,既包括行政处分,也涉及刑事责任,旨在维护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保障教育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