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的个人修养和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敬重学生:
尊重学生的独立性,不得侵犯学生的身心健康。
关注学生发展:
激励学生充分发挥自身潜能。
尊重学生意见:
善于接受批评,并及时修正错误。
维护学校道德规范:
勤于思考,实事求是。
关注学生感受:
注重启迪学生的思想,使其在认识中开拓。
坚持自我修养:
追求精神文明,提升自身的素养水平。
良好的职业道德:
做一名真正的“责任教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
热爱职业:
踏实肯干,严格按照工作规定和流程,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
帮助学生建立良好的同伴关系。
与同事合作交流:
分享经验和资源,共同发展。
善于自我调节情绪:
保持平和心态。
尊重个体差异:
主动了解和满足学生的不同需要。
衣着整洁得体:
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
端正教学态度:
严肃认真地对待教学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全心全意地做好教学工作。
激发学生求知欲:
避免灌输式教学,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
严格要求与尊重学生:
安排应符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学院教学进程,不能随意增删内容。
遵守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不准有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言行。
精心备课:
无教案者不得进课堂,上课时一律讲普通话、不讲方言,语言文明规范。
尊重领导,服从安排:
学校的教育工作是一项集体劳动,每位教师都有应尊重领导的意见,服从安排。
顾全大局,遵守纪律:
纪律是维持学校正常运转的保证。
互相理解,相互支持:
教师对领导的某些工作产生不满是难免的,领导对教师的一些表现反应过于强烈也是常见的。
对教育事业的追求:
教师应充分认识到自己所从事的职业是崇高而伟大的事业,关系到人才的培养和国民素质的提高。
对学生的热爱:
教师对学生的热爱和关心是教育行为的内在动因,是师德情感中最重要的内容。
对同事的尊重和友谊:
加强同事之间的友谊,团结协作,相互尊重,形成教育合力。
自尊感、责任感、荣誉感:
教师的自尊感是一种自我评价所引起的情趣体验,是教师渴望自己的劳动得到社会的承认和尊重。
这些方面涵盖了教师在职业道德、个人品质、教学行为等多个维度,旨在全面提升教师的综合素养,以更好地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