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行政职业化的基本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国家公务员的职业身份保障
国家公务员一经任用即取得法定身份,受国家法律保障,除非本人自愿转业,否则为终生职业。
国家公务员非因违法失职并经过法定程序,不得被免职或停薪,即使被认为有错,本人也有申诉和说明理由的权利。
人事行政的六大模块
人力资源规划:包括人力资源需求预测、供给预测、人力资源供需平衡等。
招聘与配置:包括招聘计划的制定、招聘流程的实施、员工的配置和安置等。
培训与开发:包括员工培训计划的制定与实施、职业技能的开发与提升等。
考核与评价:包括员工绩效的评估、考核标准的制定与执行等。
薪酬与福利:包括薪酬体系的设计、福利政策的制定与实施等。
劳动关系管理:包括劳动合同的管理、劳动争议的处理等。
人事行政的管理内容
宿舍管理:包括员工宿舍的分配、维护与管理等。
饭堂管理:包括员工食堂的管理与运营等。
保安管理:包括公司安全保卫工作的规划与实施等。
车辆管理:包括公司车辆的使用、维护与调度等。
办公用品管理:包括办公用品的采购、库存管理与分发等。
基建管理:包括公司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与管理等。
环境与绿化管理:包括公司环境维护与绿化工作的实施等。
差旅管理:包括员工出差的安排与管理等。
员工福利管理:包括员工福利政策的制定与实施等。
人事行政的纪律要求
政治纪律:要求党的组织和党员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组织纪律:要求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经济纪律:要求党组织和党员、党员干部在经济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群众纪律:要求党组织和党员同人民群众关系方面的行动准则,即必须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随时随地维护群众利益,决不允许侵犯群众利益。
保密纪律:要求党员必须严格遵守各种保密制度,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
人事行政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了公务员应当履行的义务,包括忠于宪法、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职守、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公道正派等。
这些内容共同构成了人事行政职业化的基本框架,确保了人事行政工作的高效、规范、法治化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