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是 合同金额。具体来说:
一般原则: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税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不含税金额:
如果合同明确区分了含税价和不含税价,通常以不含税金额为计税依据。
含税金额:
如果合同金额未明确是否含税,税务机关通常以合同总金额(即含税金额)作为计税依据。
易货合同:
对于易货合同,计税依据为合同所载的购、销合计金额。
未列明金额:
如果应税合同未列明金额,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实际结算的金额确定;如果实际结算金额仍不能确定,则按照书立合同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建议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尽量将合同金额区分为“货物价款”和“增值税金额”,以不含税价为计税依据,从而减少印花税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