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及标准如下:
企业成立年限:
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知识产权:
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知识产权须在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
主要产品(服务):
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包括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先进制造与自动化、资源与环境等领域。
科技人员占比: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研究开发费用: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创新能力:
企业需展现出一定的创新能力,包括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等。
组织管理体系:
企业需有健全的研发组织管理体系,包括研发投入、科技成果转化等。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其他指标:
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
建议企业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前,仔细研究并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和证明,确保符合上述所有条件,以提高认定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