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供电是指 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由其他主体转供的行为。通俗来说,由于种种原因,供电企业没有装表到户、抄表到户、收费到户,终端用户的电费没有直接交给供电企业而是交给了转供电主体。
转供电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集贸市场、农业项目等。这些主体在转供电过程中,可能会通过技术手段和设备将电力转换为其他供应商或多个供应商共同提供的方式,以满足大型商业综合体、写字楼、工业园区等场景的用电需求。
转供电的主要目的包括:
降低用电成本:
用户可以与多个供应商进行协商,获取更优惠的价格,从而降低用电成本。
满足特定需求:
在某些情况下,如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某些区域或用户,转供电可以满足这些特定需求。
相关法律法规对转供电行为有明确的规定,例如《关于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8〕787号)等。这些规定旨在规范转供电行为,防止不合理收费,确保电力供应的公平性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