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立法机关是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具体职权包括:
修改宪法;
监督宪法的实施;
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根据《宪法》第五十八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作部分补充和修改,但不得与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此外,立法机关的范围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扩大。例如,国务院可以制定行政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可以制定自治法规等。
综上所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我国的最高立法机关,负责制定和修改国家的基本法律,并监督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