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的方略是在 1997年提出的,但正式写入宪法的时间是 1999年。具体过程如下:
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因此,虽然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在1997年已经提出,但正式成为国家的基本国策和写入宪法是在199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