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纪律处分共有五种,具体如下:
警告:
警告是党组织对违纪党员提出的告诫,以促使其认识和改正错误。警告是最轻的一种党纪处分,适用于违纪情节较轻、但必须给予党纪处分的党员。
严重警告:
严重警告是一种重于警告的较轻党纪处分,适用于违纪性质和情节比较重的党员。
撤销党内职务:
撤销党内职务属于较重的党纪处分,适用于那些所犯错误性质、情节严重,不宜再担任现任全部党内职务或某一个或几个党内职务的违纪党员。
留党察看:
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和留党察看二年。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期满后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应当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开除党籍:
开除党籍是最严重的一种党的纪律处分,如果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
这些纪律处分的种类旨在根据党员违纪情节的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以维护党的纪律和纯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