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务员岗位等级体系由职务和职级构成。职务方面,从国家级正职到乡科级副职共10个级别。职级方面,从一级巡视员到二级科员共12个级别。
职务与职级的对应关系如下:
国家级正职:一级
国家级副职:四级至二级
省部级正职:八级至四级
省部级副职:十级至六级
厅局级正职:十三级至八级
厅局级副职:十五级至十级
县处级正职:十八级至十二级
县处级副职:二十级至十四级
乡科级正职: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乡科级副职:二十四级至十七级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的职级序列具体为:
一级巡视员
二级巡视员
一级调研员
二级调研员
三级调研员
四级调研员
一级主任科员
二级主任科员
三级主任科员
四级主任科员
一级科员
二级科员
其他职位类别的公务员职级设置将另行规定。
公务员级别由低至高依次为二十七级至一级,级别与工资等福利待遇挂钩。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履行领导职责,不担任领导职务的职级公务员依据隶属关系接受领导指挥,履行职责。
建议:了解公务员职务与职级的对应关系,有助于更好地规划职业发展路径和薪酬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