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享有的政治自由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公民有权参加选举活动,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选举人民代表等职务,也有权被提名为候选人,当选为人民代表等职务。
言论自由:
公民有权通过各种语言形式表达自己的思想和见解。
出版自由:
公民可以通过公开出版物自由表达对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的看法。
结社自由:
公民为一定宗旨可以组成具有持续性、稳定性的社会团体。
游行自由:
公民有权组织或参加游行活动,表达其政治意愿。
示威自由:
公民有权通过示威活动表达其政治诉求和意见。
这些政治自由是公民作为国家政治生活主体依法享有的权利和自由,是国家为公民直接参与政治活动提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