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年前的回忆》主要内容如下:
回忆:
文章开头,作者以第一人称回忆了16年前那个难以忘怀的日子,即1927年4月28日,这一天也是她父亲的被难日。
被捕前:
在这部分,作者描述了父亲李大钊在被捕前的紧张工作状态。他每天晚上回家很晚,早晨又出去,有时还会烧掉一些书籍和有字的纸片,以避免党组织被破坏。
被捕时:
作者详细叙述了父亲被捕的过程。1927年4月28日早晨,父亲从抽屉里拿出手枪,带着作者躲在一间僻静的小屋里,随后被军警包围并被捕。
被审时:
在法庭上,父亲表现出了镇定和沉着的态度,即使面对敌人的严刑拷打和威逼利诱,他也毫不畏惧。
被害后:
父亲被害后,作者和家人陷入了极大的悲痛之中。报纸上宣布父亲已执行绞刑,这个消息让作者和母亲昏倒了。
这篇文章通过第一人称的叙述方式,真实地记录了李大钊被捕前到被害后的全过程,展现了李大钊作为革命者对革命事业的忠诚和在敌人面前坚贞不屈的精神,同时也表达了作者对父亲的深深怀念和敬仰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