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体制的鲜明政治性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政治性的体现
行政体制必须体现政治和政治体制的要求,是实现政治统治目标、加强政府合法性功能的体制性和强制性的工具。行政体制的确立和改革必须由政治权威决定,它附属于政治权威和政治体制。
国家意志和公共利益的贯彻
国家意志和公共利益必须通过行政系统贯彻才能实现。这意味着行政体制在运作过程中,必须坚定地执行国家的政策和法律,以维护国家的整体利益和公共利益。
行政机构的政治责任
行政机构作为国家权力的执行机构,承担着实现政治决策和政策目标的重要责任。行政机构的行为和决策往往具有政治意义,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
与基本政治制度的关联
行政体制是基本政治制度的组成部分,两者既紧密相关,又相对独立。基本政治制度决定着行政体制的性质和运行的基本方向;另一方面,行政体制必须与基本政治制度相适应、相协调,并随基本政治制度的发展而相应变革。
行政体制的功能
行政体制是以各级各类行政组织有效地管理社会公共事务为价值的。政府公平、高效地处理社会公共事务,满足广大公众的要求,就扩大了政治统治基础。
综上所述,行政体制的鲜明政治性特点体现在其作为政治统治的工具、执行国家意志和公共利益、承担政治责任以及与基本政治制度的紧密关联等方面。这些特点共同构成了行政体制在政治体系中的重要地位,使其在实现政治目标和社会管理中发挥着关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