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999年—1062年7月3日),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肥东)人,北宋时期的名臣和杰出清官。他天圣五年(1027年)考中进士,历任多个官职,包括监察御史、三司户部副使、龙图阁直学士、枢密副使等。包拯以廉洁公正、立朝刚毅、不附权贵、铁面无私著称,英明决断,敢于替百姓申不平,因此有“包青天”及“包公”之名。后世将他奉为神明崇拜,认为他是奎星转世。由于民间传其黑面形象,亦被称为“包青天”。
主要成就
严格选拔官员:主张严格选拔官员,裁汰冗杂、贪暴、懦弱的官吏。
加强边备:建议练兵选将、充实边备,加强国防。
抑制权贵:立朝刚毅,不附权贵,铁面无私,多次弹劾权幸大臣。
清廉自守:出知端州时不持一砚归,清廉如水。
为民请命:多次为民请命,深受百姓爱戴。
民间传说与形象
黑面形象:民间传其黑面形象,因此也被称为“包青天”。
神明崇拜:后世将他奉为神明崇拜,认为他是奎星转世。
文学作品:民间多有作品描述其断案故事,如《包公案》等。
包拯在历史上留下了深刻的印记,他的廉洁公正和刚正不阿成为后世清官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