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项规定”是中共中央政治局于2012年12月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的,旨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其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
改进调查研究:
中央政治局全体同志要深入基层调研,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
精简会议活动:
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精简文件简报:
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规范出访活动:
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
国内公务出行:
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同时,对单位无出差审批制度或出差审批控制不严、虚报冒领差旅费等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国外公务出行:
违规扩大出国经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经费开支标准、虚报团组级别、人数、国家数、天数等,套取出国经费的行为不予报销并追责。
减少公车使用:
党员领导干部不得使用公车进行私人活动,公车应严格用于公务活动,并按规定上交或退还。
严禁公款吃喝:
禁止使用公款进行公务接待和公务消费,取消差旅伙食补贴。
限制礼金和礼品收受:
党员干部不得接受礼金和礼品,不得以各种名义途径收受现金、有价证券、购物卡、有价物品等。
厉行勤俭节约:
要求公务接待、住宿、交通等费用的标准要合理,并严格控制非工作性费用。
增加审查报告材料:
党员领导干部在卸任前必须如实报告自己及配偶、子女、亲属等的收入和财产情况,禁止隐瞒不报。
禁止违规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
党员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不得经商办企业。
限制聚会宴会:
严禁党员干部开展大型庆典活动,不得违规参加或主持私人宴会。
加强作风建设:
通过以上措施,旨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改变一些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猖獗的现象,提高党内作风和党员干部的形象。
这些规定自出台以来,对改进党的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起到了重要作用,并形成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