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权利是指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应享有的权力和利益。在党内,每个党员都是平等的,都有权参与党的工作,共同管理党的事务,发挥自己的积极性和负责精神,维护党的利益,保证党的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最新的规定,党员享有以下权利:
参加党的有关会议:
包括党员大会、党小组会、支部委员会会议、组织生活会等。
阅读党的有关文件:
包括党章、党报党刊、党内文件等,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按照规定参加学习讨论、议事决策,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接受教育培训。
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党员有权对党组织的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党员有权参加党的会议,对重要问题进行表决,有权选举和被选举为党的各级领导机关的成员。
有根据地批评党组织和党员:
党员有权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有根据地批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揭发、检举违法乱纪的事实。
揭发、检举党内违法乱纪的事实:
党员有权向党组织揭发、检举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的违法乱纪行为,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
对党纪处分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和控告:
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时,党员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行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党员有权参加党的会议,对重要问题进行表决,有权选举和被选举为党的各级领导机关的成员。
提出不同意见权:
党员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请求、申诉和控告权:
党员有权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内监督权:
党员要敢于开展监督,通过进行批评、揭发、检举以及提出处理、处分要求,切实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党内知情权:
党员有权按照规定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党内参加讨论权:
党员有权参加党的会议,参与讨论和决策。
党内建议和倡议权:
党员有权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党内提出罢免撤换要求权:
党员有权提出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的要求。
党内申辩权:
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
党内提出不同意见权:
党员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声明保留。
党内请求权:
党员有权向党组织提出请求。
党内申诉权:
党员有权向党组织提出申诉。
党内控告权:
党员有权向党组织提出控告。
这些权利是党员在党内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党内事务管理的重要保障。党员在行使这些权利时,应当遵守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不得侵犯其他党员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