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旨在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确保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四大纪律
政治纪律:
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
组织纪律:
要求党员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党的组织原则,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不任人唯亲、封官许愿。
经济工作纪律:
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在经济管理工作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群众工作纪律:
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
八项要求
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不允许阳奉阴违、自行其是。
遵守民主集中制:
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
依法行使权力:
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廉洁奉公:
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
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
公道正派用人:
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艰苦奋斗:
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
务实为民:
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
这些纪律和要求为党员领导干部提供了明确的行为准则,有助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