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监督员工资待遇

时间:2025-02-13 19:34:50 网络游戏

人民监督员的 工资待遇情况如下

没有工资

人民监督员并没有固定的工资。他们是由市司法局统一选任管理,各区县自治县司法局负责本区域内的具体组织工作。

补助措施

尽管没有工资,人民监督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所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通讯等费用,应由人民检察院给予补助。

对于无固定收入的人民监督员,在参加监督活动期间,人民检察院会参照当地职工上年度平均货币工资,按实际工作日给予相应补助。

在节假日参加监督工作的人民监督员,也会得到适当的补助。

有工作单位的人民监督员在参加监督活动期间,人民检察院应与其所在单位协商,不得克扣或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其他津贴

不同类型的监督员(如安全监督员、质量监督员、环境监督员等)可能会有不同的津贴标准,这些津贴根据岗位、地区、工作经验等因素有所差异。

例如,井下一线群众监督员的津贴为8元/工,生产辅助为5元/工,地面为3元/工。

综上所述,人民监督员没有固定的工资,但他们在履行职责期间会获得一定的补助和津贴,以保障其正常工作和生活需要。这些补助和津贴的具体标准和发放方式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