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拥有多项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企业所得税优惠
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开发区内新办的属于重点鼓励发展的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5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再免五年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在五年免征期满后,再免征企业五年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采取以奖代免的方式,由开发区财政局对企业进行补助。
增值税优惠
增值税返还:企业当年留存开发区财政的增值税总额在不同额度范围内,按不同比例返还,具体比例为15%、20%、25%、30%、35%、45%、50%。
个人所得税优惠
个人所得税返还:个人携带物品每人每天8000元免税。
个人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返还:个人所得税按照地方留存50%部分,每月达到一定金额后,返还70%、80%、90%。
综合保税区政策
免税、保税、退税及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综合保税区内的企业享受这些政策。
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政策
出口退税:合作中心内的企业享受出口退税政策。
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和关税:合作中心内的企业享受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和关税的政策。
这些税收优惠政策旨在吸引企业入驻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建议企业根据自身业务情况,充分利用这些优惠政策进行合理规划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