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国家权力、政府信誉、国有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等取得的各项收入。非税收入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行政事业性收费:
利用政府行政权力征收的收入,具有强制性。
政府性基金:
政府设立的专门用于特定公共目的的资金。
罚没收入:
因违法行为而没收的财物或罚款。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国家资源或资产的有偿使用收益。
国有资本收益:
国有企业上交的利润等收益。
彩票公益金收入:
通过发行彩票筹集的公益资金。
特许经营收入:
政府授权企业独家经营某项业务所获得的收入。
中央银行收入:
中央银行的其他收入。
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
政府以名义接受的捐赠。
主管部门集中收入:
主管部门集中收取的收入。
政府收入的利息收入:
政府收入所产生的利息。
其他非税收入:
上述类型之外的其他非税收入。
非税收入与税收相比,具有以下特征:
获取依据复杂:非税收入的获取依据包括政府行政权、财产所有权和政府信誉。
目标对象具体:非税收入主要满足政府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的需要,具有分散性和专项性。
层级较低政府占比大:地方政府提供的公共物品多属于准公共物品范畴,非税收入方式更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资金去向确定:非税收入通常有明确的使用方向和管理规定。
非税收入的管理和使用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等,确保其合法合规、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