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收入的统计通常采用多渠道数据收集、综合统计各类收入、抽样调查等方法进行。具体步骤和方法如下:
数据收集
直接数据:从旅游景区、酒店、交通公司、旅行社等企业收集数据,包括游客人数、门票购买情况、住宿情况、餐饮收入、交通费用等。
间接数据:通过移动支付数据、商场消费记录、游客问卷调查等途径获取数据。
抽样调查
全国旅游总人次:通过住户调查,按照一定的城乡比例在全国样本户询问出游次数和出游花费,来推算全国总的出游人次和旅游总收入。
地方估算:通过酒店入住情况、门票购买情况、旅行社接待游客人数等综合估算出游人数。
收入分类
直接收入:包括景区门票收入、住宿收入、餐饮收入、交通收入等。
间接收入:包括购买特产、纪念品等收入。
相关产业收入:如旅行社、导游服务费、餐馆、购物商店等与旅游密切相关的产业的收入。
间接影响产业收入:如交通运输、酒店、餐饮、零售等行业的收入。
计算方法
旅游收入 = (游客人数 × 人均消费) × 游客总天数。
游客人数:通过各种方式统计,如入境记录、酒店入住数据、旅游景点门票销售记录等。
人均消费:通过调查问卷、消费记录等方式统计,包括门票、交通、住宿、餐饮、购物等费用。
游客总天数:游客在旅游目的地停留的总天数,可以是每位游客的停留天数总和或特定时间范围内游客的停留天数总和。
综合统计
将各类收入数据汇总,并进行科学估算,以得出某一时期内的总旅游收入。
通过以上方法,可以较为准确地统计出旅游收入,尽管抽样调查存在一定的误差,但通过科学的方法和综合统计,可以得出较为可靠的结论。